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。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,也可由党组织指定。预备党员和受留党察看处分、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,不能作入党介绍人。
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:
(1)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、章程,说明党员的条件、义务和权利;
(2)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、政治觉悟、道德品质、工作经历、现实表现等情况,如实向党组织汇报;
(3)指导发展对象填写《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》,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;
(4)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;
(5)发展对象批准为预备党员后,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。